经体检、政治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www.tongyunchina.com进行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公司统一办理入职,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李沧大队相关聘用岗位工作,约定试用期,进行岗前培训,试用不合格的退回。
公示时间:2020年7月19日
监督电话:0532-87050888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锦盛三路76号A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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