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和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第二、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三、劳务公司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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