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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民工工资今年按月发放 直接交给农民工本人

      记者从烟台市住建局获悉,今年内,烟台市住建部门将对建筑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重点考核,将劳务企业是否具备资质、是否具有自有劳务作为首要选择标准,防止出现劳务企业出借资质、包工头挂靠等现象。要按照合同约定按月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按照要求,市住建局将对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缴存比例实行动态管理,上一年度未拖欠农民工工资、建筑市场信用考核优秀的施工单位,可免予缴存保证金;上年度严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建筑市场信用考核较差的施工单位,按2%的比例缴存保证金。 

  同时,将清欠工作与资质升级、诚信考核等结合起来。凡申请资质升级、资质增项的施工企业,在申请之日起前一年内发生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予受理相关申请。外地进烟企业发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年度诚信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终止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承揽工程项目资格,同时上报省、部诚信平台予以曝光。

地址:烟台市开发区长江路150号海诺大厦9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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